鞋是沒有態度的,有態度的肯定是人。
《東坡誌林·劉凝之沈麟士》
□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履,即與之,此人後得所失履,送還,不肯複取。又沈麟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與之。鄰人得所失履,送還,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雖小事,然處事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南朝宋人劉凝之,性喜山水,也算是個知名人物了。有一天,鄰居指著他腳上的鞋說,哎,你這雙和我丟失的一模一樣,是我的吧?劉說,那你拿去好了,當即脫下鞋子給了鄰居。此後不久,鄰居找到了自己的鞋,送鞋來還,劉不願再接受。巧合的是,同樣是南朝宋的另一名士沈麟士,也碰到了同樣的事情。麟士笑著說:是你的鞋嗎?好吧,你拿去吧。鄰居找到了丟失的鞋,送鞋來還,麟士說:不是你的鞋?那還給我吧,於是笑著接受了。
或許是南朝宋那個時候,鞋的式樣太過於單一,就如我們上世紀的解放鞋,清一式草綠色,隻有大小的區別,沒有式樣的區別,如果一群人,腳差不多大小,又混亂地堆放在一起,那是很容易認錯的。
不過,這裏顯然不能就鞋論鞋。我們會馬上想到他們為人處世的態度。劉和沈的兩位鄰居顯然都做錯了事,因為他們把不是自己的鞋認成了自己的,如果把不是自己的東西硬說成自己的,我們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比如,你硬說我的一萬塊錢是你的,不都是錢嗎?上麵還有我錢的幾個特征,有我錢的特征,那還不是我的嗎?所以,兩位鄰居無疑是錯了,隻是,這樣的錯事,性質可大可小,大了,很容易引起訴訟,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了?!小到如劉和沈的態度,你說是你的,那就是你的!
問題的關鍵肯定不在鄰居這裏,而在劉和沈發現了鄰居們錯誤之後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