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香
皮治水腫。
現代社會的人們已經很會看天的顏色行事了。經濟學家說,氣象經濟開始滲透到我們生產和生活的各個方麵,而預報是否準確則成了把握各種機遇的主要風向標。圍繞準確,各種矛盾也就隨之而來。
昨天,杭州的《每日商報》報道了這樣一件事:市民王先生春節期間打了15次121,有2次很不準確,導致他家晾曬的被子都被雨淋濕。王先生認為,121實行有償服務,錯誤信息造成了損失,被服務對象應該獲賠。氣象部門則反駁說,氣象預報的不確定性人所共知,這是常識,無需賠償。氣象部門還強調,如此低廉的收費標準(每3分鍾0.6元),被服務對象還要賠償似乎不合情理。
按相關要求,目前氣象預報的準確率達80%以上,也就是說,可以有20%的誤差。號稱能夠24小時對天氣進行精確預報的英國氣象部門,其準確率也隻有83%,據說美國能達到88%。依據這個比例,王先生打121的準確率則達到了87%,即杭州氣象部門的預報準確率已經超過了國際相關標準,夠好的了,那兩次下雨,實在是因為王先生運氣不太好,不能怪氣象部門的。想賠償,省省吧。
然而,我們卻不能因為這個比較高的準確率而沾沾自喜。第一,雖然不確定性似乎成了常識,但有時麻煩恰恰出在常識上。如果能在預報中加上幾句常識性的提醒,比如“僅供參考”等等,王先生一樣的信息撥打者就可能不會投訴。當果凍不斷噎死孩子時,一些產家就在外塑料包裝上注明了“請勿讓三歲以下小孩以及老人一口吞食”字樣警示。如果將信息當成一種出售的產品,那麽按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為,預報的不準確畢竟給人家造成了損失。第二,廉價的收費不能成為不賠償的理由。如果這個理由能成立,那麽,幾乎所有的保險也都可以敷衍了事,不然一張千餘元的機票幹嘛要賠數十萬美元?再說,就是不收費,因為你的差錯同樣也要負擔相應的責任,這也是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