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餘寶的世界

九、一不留神媽媽成了英雄

中午一點半鍾,正是一天裏最最炎熱的時候,家裏人吃完了中午飯,各自出門。我媽和大姐分頭到地鐵站和超市去上班,餘朵去一家網店應聘服裝模特的工作。我們都認為她不會有什麽戲,因為電視裏的模特們個頭高得要讓人仰麵看,而餘朵穿上鞋子還不到一米六。餘朵卻笑話我們說,一群土老鱉哦,什麽也不懂,舞台模特當然要高啦,網絡模特就不同,嬌小玲瓏才合適。餘香追問她這是為什麽?她又不說了。我估計她自己也稀裏糊塗,用我們丁老師的話說,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自從餘朵唱那首《曬焦的一雙耳朵》上過電視,她對自己的未來期望有了變化。從前她夢寐以求的是長大當個辦公室白領,穿一雙高跟鞋,坐在有空調的房間裏看電腦,經常拎著漂亮箱子去出差。現在不是了,她決定高中畢業後考藝術院校,將來進軍時尚界,做一個驚世駭俗的人。

“時尚界”是個什麽界,我真不太懂,按字意領會,就是很潮很酷的地方吧。在我們天使街,肥姨阿秀的服裝店算得上最時尚了,餘朵心目中的那個“時尚界”,難道比肥姨那兒還潮嗎?

不管怎麽說,餘朵是我姐,她如果有了成就,我肯定為她高興。

她們三個人出門之後,我拿出筆墨和本子寫毛筆字。其實這是餘朵的暑假作業,可她借口聞到墨汁味就惡心,硬把這份活兒派給了我。

“幫幫忙哎,寫完了我會請你吃麥當勞。”她嬉皮笑臉。

哎喲,她哪裏是聞到墨汁味惡心呢?她根本就是沒有耐心對付那些毛筆字。再說她的字也太難看,橫撇豎捺都沒有骨頭。我們丁老師輔導我們寫毛筆字的時候總是說:“筆鋒!筆鋒!筆鋒是最重要的!”而餘朵的字呢,用我媽的話說,像滿紙螃蟹爬。我認為這是我媽用得最準確的一個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