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第十三計“打草驚蛇”曰:“疑以叩實,察而後動;複者,陰之謀也。”
其大意是:發現可疑情況就要弄清實情,隻有在偵察清楚以後才能行動;反複了解和分析敵方的情況,是發現陰謀的重要方法。
為了猛、準、穩地捕獲對手,采用的技法應當是不露聲色,佯裝無事。等到對手麻痹大意、心理鬆弛以後,再一下擒住對手的要害。這叫在最佳時機出最猛、最準、最穩的招兒。
“打草驚蛇”之計,打草是驚蛇的手段,驚蛇才是打草的真正目的。這是對於受困之敵,通過偵察手段,查明情況,攻擊一點,震動全局,然後將敵圍殲的一種計謀。作為領導,運用打草驚蛇之計是指對下屬要掌握他們的動向,一方麵,用打草驚蛇法探其虛實,激其奮起,勉其勤奮;另一方麵,領導人也可以用這個方法提高自己在屬下心中的地位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