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成敗之間

某日翻閱雜誌,無意中看到一則短文,其大意如下:貝爾發明了電話,但愛迪生,格雷和雷斯等人也都有按近電話的研究,其中雷斯是最為接近的,可為什麽最高法院卻將此項專利判給貝爾呢?原來雷斯沒有把螺釘轉動1/4周,把間歇電流轉為等幅電流。而貝爾做到了,並使電話保持了暢通,他成了電話的真正的發明者。事情就是這樣,有時我們和成功就隻有一步之遙。

今年,曾哲從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出發,沿著中尼公路,穿越了喜馬拉雅,徒步走進西藏,走進拉薩。46天,1099公裏的曆程,其間的艱辛是可想而知的。用他自己的話說:“旅途中我體驗到的艱辛不完全是生理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每天最擔心的是下一站睡在什麽地方,不知前麵有什麽等著我,我還能不能活著出去的念頭就在腦子裏打轉。但腳步卻是不敢停的。無論走多慢,隻要堅持,也許你就會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地突破了極限。”試想,曾哲如果中途放棄或改乘車輛前進,那麽他對生命的詮釋會不會像現在一樣深刻呢?生命中需要太多的忍耐,隻要你去做了,去堅持了,總會有所收獲的。

人與人之間,弱者和強者之間,大人物與小人物之間,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意誌力量。一旦確立一個目標,就應該堅持到最後。反之,不管你擁有怎樣的才華,身處怎樣的環境,不管你擁有什麽樣的機遇,你都不能使一個兩腳動物成為一個大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