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孩上初中時十分貪玩,成績自然“慘不忍睹”。老師為了他的自尊心,以免一、二十分的成績讓他麵子掃地,於是判他的試卷時盡量放鬆尺度,有時甚至根本不看,匆匆批上個60分就完了。這個學生也知道是怎麽回事,每次發了試卷也隻匆匆一瞥,就隨手扔到別處。
不久調來一位新老師,在判這位學生的試卷時,沒有效仿原先那位老師的做法,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認真真地為他批閱,結果這位學生隻得了十幾分。老師說:“你是學生我是老師,批改你的試卷是我的職責。你答對幾道題,我就隻能給你相應的分數,隻有這個分數才真正屬於你自己。”
幾年後,一位大學生找到這位老師:“可能您已經忘記我了,但我永遠記得您,您就是那個重新給了我自尊的人。是您的行為和言語讓我有了今天。”
對一個處於不佳境地的人,憐憫似的施舍隻會使他的自尊蒙上灰塵;我們應該做的,是幫他拂去心靈的塵埃,讓他重新看見自己的價值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