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雌雄莫辨
李喵喵三個月時開始正式地每天出門放風。她躺在手推車裏,自動自發把一雙小腳搭到車架上,帥氣得很,每一位路人都把她當成小男孩,小男孩,小男孩……
“喲,好清秀的小男孩啊。”
“寶寶快看,這個小弟弟好可愛啊。”
喂,什麽意思,難道我們李喵喵清秀可愛的程度不夠女娃標準嗎?錢飄飄鬱悶極了。
後來,李喵喵去影樓拍百日照,攝影師助理精心給她打扮。
喵媽越看越不對勁,猛然警醒,遂鄭重提醒:“我們是女孩,女孩啊!”
助理趕緊補救,戴假發,擺假花,把小汽車換成毛毛熊。
喵媽頓時有種喵姑娘正在男扮女裝的錯亂感。
▲▲(十)火眼金睛
李喵喵從三四個月起就開始對書很感興趣,喵媽激動不已,買回大批布書討好之,怎料想布書根本騙不了喵姑娘,她隻對紙書感興趣。於是喵媽繼續狂購各種繪本、各種立體玩具書,事實證明那些繪本和玩具書最終都成為喵媽的所有品。
李喵喵自始至終都堅定不移地熱愛著大人們看的書。早在她還不會坐時,就趁大人在書架旁抱著她時,從架子上抽了一本又一本扔到地上;等到她學會爬時,每當大人們不注意,她就爬到書的旁邊,抱起來猛啃猛撕,被她撕過的書,有暢銷經典、有傳世名作、還有新華字典,嚇得喵媽不得不把各種簽名本絕版書高高地藏起來。
“你女兒真是有品位,不好看的、不好賣的書她都不撕,隻撕我最喜歡的那些。真是浪費啊!”喵媽看著破碎的書很心疼。
“快把你自己寫的書送給她盡情地撕吧,第一可以提升你的書的層次;第二,她撕了你再買,正好可以促進一下自己的銷量。”李貓建議。
這倒不失為一個好主意。隻是,萬一李喵喵對喵媽寫的書完全不屑一顧,那豈不是太受打擊了?所以喵媽至今也不敢做這個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