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先暫停一會兒,因為我不知道你們懂不懂欣賞我有多成熟。
大多數孩子——他們要是被別人淋個透心涼——準會做出極端的事來。比如說,把他裝在購物車裏,從一座大山上推下去。
但這樣的話,他們就尷尬了,恨不得溜之大吉……一路溜去機場,這樣他們就可以買一張單程票去南極洲了。
換作我的話,情況可能會更加糟糕。你也瞧見了,在我們鎮裏,我就跟蜘蛛俠一樣出名。如果你侮辱了有頭有臉的人,肯定沒好果子吃,至少有可能蹲班房。
所以我現在絕對有權利給那個來自地獄的雙胞胎弟弟一點顏色瞧瞧。但我並沒有這麽做,而這並不是因為我整個人都凍僵了!
而是因為我都11歲了,是個心智成熟的人。
太陽剛剛升起,我就帶上所有參加露營的裝備還有小鴨,在學校的停車場跟雨果碰頭了。我們帶了背包、枕頭、睡袋,還有一頂共用的帳篷。而且,我們還帶了額外的應急物資,比如我的那一整套《酷巴特艦長》漫畫書,還有很多很多罐豆子。雨果外出時就喜歡帶這玩意兒。這小子是個大吃貨。
我們往紅山中學的校車走去,很顯然,這個生鏽的大家夥會帶我們去營地。
有些學生已經到了,不過嘟嘟和泰森還沒到。
“他們還是有點像的。”我說。
“馬克斯,雙胞胎可不隻是有點像而已,應該要一模一樣才行。”
“可是雨果,嘟嘟是女生,泰森是男生,”我回答道,“他們不可能長得完全一樣。”
“不是所有的雙胞胎都長得一模一樣,隻有同卵雙生的才會這樣。”
“隻有長得一樣的才有資格叫雙胞胎。”雨果搖了搖頭說,“所以我每次去一個新地方,都會睜大眼睛,萬一看到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人,那說明我也有個雙胞胎兄弟!這種事情可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