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莉安需要一把槍。
她有錢,卻沒有槍。她拋棄了她那把口徑0.38(9毫米)的手槍——她曾經用那把槍殺死了那個劫匪,或者說是搶劫犯(其實他隻是一個可憐的孩子)。這兩者之間是有區別的,不是嗎?管他呢!她現在沒時間被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困擾。她也沒時間被那個沉默寡言的孩子困擾——即使是現在,他滿臉不懷好意地望著她,倒映在邁銳寶的風擋玻璃上投射的閃爍路燈之中。他那布滿血絲、鐵青的嘴巴。他是一個殺人犯(你也是一個殺人犯,一個小小的聲音提醒著她——一個在她的腦袋裏麵躥來躥去、胡亂蹦躂的聲音說道,這是一枚子彈的聲音)。
她不能夠去哀求他。
他已經做出了選擇,她也做好了她的決定。
於是她狠下心來強烈抑製住了內心的這個衝動。
因為她已經沒有時間去做別的事情了。
去拿到那把槍(你的意思難道不是那個殺人凶器)已經花了一定的時間。她通過她那個“占卜掙錢隻為吃飯”的小小實驗積攢了一些錢。然後,她去了城北一個叫奧克斯的地方,參加一個槍展。
一桌接著一桌的人,賣著彈藥、彈藥盒、刀、納粹宣傳、三K黨宣傳,越戰時期的史前古器物……噢,是的,還有槍。
這些都是私人賣家。這些槍支如同漏網之魚一樣,沒有任何背景檢查,無須簽署任何文件,一手交錢,一手交槍。
在桌子周圍坐著的那些家夥都是硬朗的純爺們兒大漢,“一個像你這樣的小姑娘需要一把槍做什麽?”
她在他麵前突然心生一股傲人的自信,“為了確保我不會被像你這樣的穿著法蘭絨死裏逃生的渾蛋強奸啊。”
她心裏這樣想著:他要麽會非常生氣,並且想要打破我的下巴,或者他會告訴我滾開,然後我從另一個人那兒買槍。但是,他隻是聳了聳肩,說:“隨你便,小賤人。隻要你的鈔票是綠色【1】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