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迪·霍金斯,何許人也?誰都不知道,因為他是個毫不起眼的老家夥。
從外表看,他顯然沒有引人注目的資本:醜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紅頭發,已經過時二十多年的牛仔夾克。可惜他穿著鞋,但倘若誰有幸看到他的腳,就會發現它們與他的鼻子簡直是絕配,因為他的腳看起來就像天生短了幾寸。沒錯,簡直像是發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檔上賣肉,不過那是他最近才開始幹的差事。他的上一個工作是在加油站當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個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經以為自己可以在搖滾樂隊裏當個鼓手,但經過苦苦思索,他最終明白,與其在樂隊裏敲鼓,不如在自己家裏敲鼓。
也許是他的態度問題?他相當溫和,盡管他也有各種各樣的習慣。而且他安靜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來,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別人眼中,他簡直就像還沒裝修的毛坯房一樣單調、乏味、無聊。
如果他是個百吉餅,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個。
可後來是什麽讓蘭迪·霍金斯變得如此特別呢?特別到被人綁著手吊在鮮肉冷藏室裏,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兩件事。
一是我們之前提到的他的習慣。
二是他所認識的人。
原來蘭迪有吸食冰毒的惡習。大多數時候,他吸毒是為了熬夜看動畫片或一些亂七八糟的電影。有人可能會反對說,蘭迪之所以夜裏不願睡覺是因為他怕死,而睡覺對他來說就像到陰曹地府的門口去逛街。此外,他還認為睡覺是浪費生命,而浪費生命的結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實際上,蘭迪甚至不一定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恐懼。再者說了,誰不怕死呢?
問題是蘭迪的毒癮,也許潛意識中他希望以此來延年益壽,可實際上卻事與願違,毒品隻會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蘭迪的供貨人開始提價了,冰毒的開銷一漲再漲。蘭迪是個不喜歡惹麻煩的人,而他又絕對沒有尋找別的供貨人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