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當電視記者的時候,有一次要去韓國采訪亞洲影展。當時去外國的手續很難辦,不但要各種證件,而且得請公司的人事和安全單位出函。
我好不容易備妥了各項文件,送去給電影協會代辦的一位先生。可是才回公司,就接到電話,說我少了一份東西。
“我剛才放在一個信封裏交給您了啊!”我說。
“沒有!我沒看到!”對方斬釘截鐵地回答。
我立刻衝到西門町的影協辦公室,當麵告訴他,我確實已細細點過,把它裝在牛皮紙信封裏交給了他。
他舉起我的信封,抖了抖,說:“沒有!”
“我人格擔保,我裝了!”我大聲說。
“我也人格擔保,我沒收到!”他也大聲地吼起來。
“你找找看,一定掉在了什麽地方!”我吼得更大聲。
眼看采訪在即,我氣呼呼地趕回公司,又去一關一關“求爺爺、告奶奶”地辦那份文件。就在辦的時候,突然接到影協“那個人”的電話。
“對不起!劉老生,是我不對,不小心夾在別人的文件裏了,我真不是人、真不是人、真不是人……”
我怔住了。忘記是怎麽掛上那個電話的。今天我也忘記了那個人的長相。但不知為什麽,我總忘不了“他”,明明是他錯,我卻覺得他很偉大:他明明可以為保全自己的麵子,把發現的東西毀掉。但是,他沒有這麽做,卻來認錯。
我佩服他,覺得他是一位勇者。
勇於承擔責任,勇於改錯,這是勇者的風範。或許我們可以隱瞞住自己的錯誤,保全自己的麵子,但同時我們也會喪失更寶貴的東西。隻有勇者才能更灑脫自如地屹立於世間,懦夫隻能蜷縮在某個角落簌簌發抖。讓我們做真正的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