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榮譽、寵祿不必狂喜狂歡,失去了也不必耿耿於懷,憂愁哀傷,這裏麵有一個哲理,即得失界限不會永遠不變。一切功名利祿都不過是過眼雲煙,得而失之,失而複得這種情況都是經常發生的,意識到一切都可能因時空轉換而發生變化,就能夠把功名利祿看淡看輕看開些,做到“榮辱毀譽不上心”。
曆來有些精神追求的人,往往在榮辱問題上采取順其自然的態度。或仕或隱,無所用心;能上能下,寵辱不計,隻要順勢、順心、順意即可。這樣一來,既可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百姓做點好事,又不至於為爭寵爭祿而勞心勞神,去留無意,亦可全身遠禍;有時在利害與人格發生矛盾時,則以保全人格為最高原則,不以物而失性、失人格。如果放棄人格而趨利避害,即使一時得意,卻要長久地受良心譴責。
在榮辱問題上,做到“難得糊塗”“去留無意”,這才叫瀟灑自如,順其自然。一個人,當你憑自己的努力、實幹,靠自己的聰明才智獲得了應得的榮譽、獎賞、愛戴、誇耀時,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有自知之明,切莫受寵若驚,飄飄然,自覺霞光萬道,所謂“給點光亮就覺燦爛”。無可無不可,寵辱不驚,當如古人阮籍所雲“布衣可終身,寵祿豈足賴”。一切都不過是過眼雲煙,榮譽已成過去時,不值得誇耀,更不足以留戀。另一種人,也肯於辛勤耕耘,但卻經不住玫瑰花的**,有了榮譽、地位,就沾沾自喜,飄飄欲仙,甚至以此為資本,爭這要那,不能自持。更有些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居官自傲,橫行鄉裏,他活著就不讓別人過得好。這些人是被名譽地位衝昏了頭腦,忘乎所以了。
要真正做到脫離物質而一味追求人格高尚純潔確實很難。但要有了人格追求,起碼可以活得輕鬆瀟灑些,不為物質所累,更不會為一次晉級、一次調房、一次漲薪而鬧得不可開交,即使不爭不鬧心中也悶悶不樂,鬱鬱寡歡;也不會為功名利祿而趨炎附勢,投其所好,出賣靈魂,丟失人格。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可能有一兩次這樣的經驗和體會,當你放棄利害,保住人格時,那種欣喜愉悅是發自肺腑的、淋漓盡致的。一個坦坦****的人,他的心是寧靜安逸的;而蠅營狗苟的小人,其心境永遠是風雨飄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