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1561年出生在倫敦一個新貴族家庭。他從小聰慧,12歲時便入劍橋大學讀書。畢業後步入仕途,他曾經擔任過英國駐法國大使館工作人員,還當過律師,並在議會選舉中當選為議員。
詹姆斯一世統治時期,培根官運亨通,青雲直上,很是風光,曾先後數次擔任宮廷顯要職務;他還因為辦事有才幹,很得國王賞識,連續多次被授予貴族封號。可是正當他平步青雲,春風得意之時,在1621年他卻因貪汙受賄罪,被英國高級法庭判決罰金4萬英鎊,並監禁於倫敦塔內。出獄後,他又被終生逐出朝廷,不得再擔任任何官方職務,不得參與議會。
培根離開朝廷後,脫離政治生涯,開始專心從事著述。他提出了具有開創意義的經驗認識原則和經驗認識方法,還提出了著名的“要命令自然,就要服從自然”“知識就是力量”等一係列對後人影響深遠的口號。在他的一係列作品中,他將矛頭直接指向經院哲學,在反對經院哲學的鬥爭中,他建立了自己的唯物主義經驗論。培根在他的著作中強調要重視感性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同時也認為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結合是非常重要的,他還是公認的歸納法的創始人。
培根對人類哲學史、科學史乃至思想史都做出了重要的、具有曆史意義的貢獻。曾經的失足反而使培根成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鼻祖,成為英國17世紀偉大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世界哲學史和科學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人物。正是這次遭遇,讓培根最大限度地開發了自己的另一麵,使之成為在人類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代巨人,成為一名被後人永遠銘記的哲學家。如果沒有這次經曆,培根或許會在自己的高官厚祿之下終其一生,而我們將永遠都不會有機會和理由去記住在17世紀的歐洲,曾有過一位叫培根的顯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