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維爾諾夫伏特加酒的經理休布蘭是一位躊躇滿誌的企業家。他在20世紀60年代遭到了沃爾夫施密特釀酒廠全力以赴的進攻。這種進攻,以價格來決定勝負。沃爾夫施密特酒每瓶價格比斯維爾諾夫伏特加便宜一美元。很明顯,市場霸主在受到挑戰時處於相當不利的地位:如果降價,就會損失大量的利潤;如果不降價,那麽它原有的銷售額就會被降價的對手逐漸奪去,結果也是利潤下降。
怎麽辦?休布蘭對沃爾夫施密特釀酒廠的進攻佯裝不知,反而把斯維爾諾夫酒的價格提高了一美元,使它每瓶比沃爾夫施密特酒貴二美元,以“顯示”出他賣的酒確實是一種“更好的”伏特加,讓對手任意降價拋售。然後,休布蘭又推出兩種新牌子酒:一種伏特加的價格和沃爾夫一樣,另一種則比它便宜一美元。
這樣,很快扭轉了局勢,繼續控製了市場而且銷路增加很快,1982年出售733萬箱。而沃爾夫施密特呢?僅賣出126萬箱,僅為前者的1/6。可見,假癡不癲,後發製人的計策用於商業競爭也頗為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