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考慮自己想要得到什麽,不考慮自己應該得到什麽的人,往往是比較不幸的人,他們可能在任何地方都混得不開心。人際關係歸根結底是一種經濟關係,不按交易規則,片麵考慮自己的感受,即使父子、兄弟、夫妻之間也會反目,更不要說其他人。
小芳是一位喜愛文學的女士,但她除了在一家電台當過一陣子編輯助理外,從未做過與文學有關的工作。大學畢業後,她的工作和生活一直很不順利,在15年時間裏,她做過上百種工作,包括那些薪水極少、令人厭煩的苦力活。
一次,有人介紹小芳給一位職業作家當編輯。小芳有一定的文學修養,她對這項為作家編輯稿子的工作很感興趣。作家跟她說好,每編輯一篇稿子,付給她1千元。小芳表示同意。
編輯的過程中,小芳發現這項工作不像她想象的那麽簡單。她花了將近lO天時間,努力到十分,才好不容易編完一篇稿子。她覺得太虧了,10天才賺到1千元。可是作家如果將這篇稿子賣出去,也許能賺幾萬元,甚至更多。她認為自己是在出賣廉價勞動力。她對作家說:“先生,我的確是第一次做這種工作,不知道它的難度。但我想你是知道的,難道你不認為你支付的報酬太低了嗎?”
作家心裏有些不高興。他說:“我一直是按這個價錢支付報酬,如果你覺得不夠多的話,那麽什麽方式才公平呢?”
“我認為按時間計酬比較公平。”
作家不願為報酬的事多操心,他答應每小時付給25元。小芳對這個價錢相當滿意,因為她以前從沒拿過這麽高的工資。
但是,當她編寫完第二篇小說時,她發現又上當了,所得報酬還不到一千元。這是什麽原因呢?原來,她編第一篇小說時,對這項工作很陌生,做起來比較盲目,所以花了10天時間。現在她有經驗了,速度快得多了,隻花30個小時就完成了,所以隻能得到750元。她覺得自己幹了一件特別愚蠢的事,心裏極不平衡。於是,她要求作家將報酬方式再改回來。作家心裏很厭煩,冷冷地說:“這是你自己要求的報酬方式,你還有什麽不滿意?如果你對每一件事情都不滿意,別人也是無法滿意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