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記住,人們已習慣於把男女同學關係過密稱之為“戀”,並把當事人定性為“壞學生”。其實,這是一種世俗的偏見,而它所造成的社會壓力對學生心靈的傷害,往往比當事人的行為本身更為有害。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中學生“早戀”實質是一種異性間的傾慕與向往,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戀愛。在青春期,兩性同產生這種感情是性生理和性心理發育正常的表現。如果到了青春期仍對異性無動於衷或出現逃避、敵視、攻擊等行為,那反倒不正常了。
我們說性意識萌發是一種正常心理現象,絕不是說應提倡“早戀”行為。這是因為:
(1)性生理成熟不等於性心理成熟,性意識萌發不等於可以開始戀愛
嚴格地說,中學生的生理機能隻是開始走向成熟,尚未達到真正的成熟。而覺醒中的性意識也隻是一種朦朧的情感,絕不等於這個年齡就應該戀愛或體驗**。如果過早地嚐試,不僅會對生理發育造成不良影響,而且極易導致心理方麵的異常。
(2)“早戀”必然影響學業
早戀是一種在“成熟”外衣掩蓋下的幼稚化行為,其中,又加進了自己的幻想和情緒衝動,很容易造成狂熱與癡迷。所以它必然會衝擊學業,使成績滑坡。在我們的谘詢對象中,幾乎百分之百的“早戀”中學生慘遭敗績,有的本來有望進入重點高中,如今卻隻能去“借讀”;有的是公認的大學苗子,高考卻名落孫山。盡管今天他們已迷途知返,但由於走了彎路,已被同齡人遠遠甩在身後。其中的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的反思。
(3)“早戀”容易引發惡果
一般地說,中學生的戀情往往難於持久,在遇到挫折時,如情感轉移、爭吵、分手等情況時,易使心理脆弱的少男少女產生偏差行為,例如殉情、惡性報複、離家出走、患憂鬱症等等。去年初冬,沈陽某中學的一名男生因女友在升入高中後另覓“新歡”而與“第三者”決鬥,最後致對方死亡,本人亦因此走進了高牆電網。可見,真正理智的少男少女不應當輕涉愛河,為自己稚嫩的心靈套上沉重的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