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負債表
該表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如1年)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各項目按順序解釋如下: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1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存貨、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
(2)貨幣資金:反映企業各項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期末餘額的合計數。此公司某年12月31日的貨幣資金為70360386元(以下如無特指,時間均為某年12月31日)。
(3)短期投資:指各種能夠隨時變現並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有價證券。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各種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的成本。此公司無短期投資。
(4)應收票據:指企業持有的尚未到期應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即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商業匯票的票麵價值和應計利息。此公司應收票據為102393670元。
(5)應收股利:公司因股權投資而應收的現金股利和公司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此公司無應收股利。
(6)應收利息:企業因債權投資而應收的利息。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債權投資利息。此公司無應收利息。
(7)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產品、商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表中此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期末尚未收回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企業預收的賬款。此公司應收賬款為16357605元。
(8)其他應收款: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不設“備用金”科目的公司撥出的備用金,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此公司其他應收款為2724301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