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不僅是追求真理的一種方式,也是我們在工作中的一種語言表達藝術。不辯則事不清,不辯則理不明。主觀臆斷、不允許一點不同意見的人,必然不能令人信服,工作也必然會出現偏差。因此,一個有著科學頭腦、良好素質的人,其語言表達必然離不開辯論這種形式。
●針鋒相對,揭其要害
在辯論中要善於抓住對方的要害之處,針鋒相對地進行反駁。一是反駁其錯誤論點,用事實分析,直接證明對方論點的虛假和荒謬;二是反駁其論據,直截了當地揭穿其論據的虛偽性,論點的不正確也就隨之暴露出來了;三是反駁論證,通過揭露對方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邏輯關係錯誤,最終推翻其論點。
秦孝公想起用商鞅變法,便專門召開了一次會議,討論變法大計。會上孝公對群臣說:“繼承君位,不能忘了鞏固政權,這是國君應當遵守的原則;實施法治務必闡明國君的長處,這是臣下應有的品行。我現在想通過變法來治理國家,變更禮製來教育百姓。但是恐怕天下人非議。所以要大家發表意見一起來想辦法。”
商鞅率先亮出了自己的觀點,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主張。他說:“法是為愛護人民而製定的,就是為了辦事而形成的。所以高明的人隻要以使國家富強,就不死守舊法;隻要能對人民有利,就不一定遵循舊禮。”
商鞅的主張得到了秦孝公的讚成,卻遭到了甘龍和杜摯等人的反對。甘龍說:“不對。我聽說,高明的人不改變民眾的習俗來進行教化,有智之士不變更舊法而治理國家。這樣,不費力就會成功,官民相安無事。現在如果不按秦國的舊製辦事,改變禮製來教化人民,恐怕天下都會非議君上,願王明察!”
商鞅立即駁斥甘龍說:“甘龍所說,不過是世俗之言。一般人總是安於舊習慣,迂腐的學者也往往沉溺於所學的學問之中。所以,這兩種人做官都固守舊法,是不能和他們討論舊法之外的事的。夏、商、周三代禮製不同,但都稱王於天下;齊桓公、晉文公等五個霸主各自的法令也都不同,卻都稱霸於諸侯。所以高明的人製法,而愚蠢的人隻能受製於法;賢能的人變更禮製,而無能之輩隻會被禮製約束。拘泥於舊禮的人,不足與之談論國事;客觀存在製於舊法的人,不足與之討論變革。王不必再疑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