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一個人辦事,都想求得一個圓滿的結果。從事物發展的角度來看,成事須有條件,須順應客觀規律,一味去強求,隻會適得其反。
兩千多年前,老子告訴我們,辦事須順其自然,順應客觀規律,亂來不得。所謂順其自然,就是要順時而動,依勢而動;就是要冷靜行事,相機行事。需要等待時便等待,需要行動時便行動,而且行必果斷,行必迅速。以前有人提倡“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也要上”,這種想法近乎一廂情願。在許多情況下,沒有條件,想上其實也上不了,硬上則往往碰得“頭破血流”。因為事物遵循其規律發展的自然過程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孟子說:“我們厭惡使用聰明,就是因為聰明容易陷於穿鑿附會。假若聰明人像大禹治水,使水循著正常的渠道運行,就不必厭惡聰明了。大禹治水,就是行其所無為,順其自然,因勢利導。假若聰明人也能行其所無為,不違反自然之理而努力實行,那他的聰明也就不小了。”
孟子這裏說順其自然,一是說要順應事物運行的客觀規律辦事,二是說要依憑客觀條件和情勢辦事。從行事有為的情況看,順應事物運行的客觀規律,往往就能占盡天時、地利、人和;違逆了客觀規律,往往天時、地利、人和全失。比如治水。因為水能流,總往下流,所以我們就可以或堵或導,以使它更好地流。人類學會治水以後,大體上都采取堵、導結合的方法:修堤築壩,該堵則堵;疏浚河道,當導則導。堵和導都是為了讓水好好地流,馴服地流。如果像上古鯀那樣,隻是一味地去堵,人類今天是什麽狀況?很難想象。這就是順其自然。
俗話說:“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末與本相對,尾與頭相反。末大、尾大相對而言,乃是本小、頭小也。它違反了常規,如逆轉來,就形成了喧賓奪主的悖論現象。如果一件事或一個事物處於次要地位的、從屬地位的部分超出了居於主要地位的、支配地位的部分,那麽該事物就要發生質的變化,變成其他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