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就像一張潔白的紙,他是不懂欺騙的。但是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一幕:
媽媽帶著4歲的小紅到廣場上去玩,小紅看到廣場上的氣球非常興奮,拉著媽媽的手在那些氣球前轉來轉去。媽媽見小紅喜歡,就給她買了一個。回到家後,玩了一會兒,氣球就爆了。爸爸回來時,小紅向他描述氣球的樣子。她將小手環成一個大圓圈,把氣球的大小誇大了好幾倍。媽媽看到小紅這個樣子,深深地歎了口氣。
是啊,孩子是不懂欺騙的,但他會在無意之中欺騙大人。就像小紅那樣,明明氣球很小,但她在向爸爸描述時就誇大了自己的說法。其實,很多孩子都有小紅這樣的毛病。於是,大人就認為這樣的孩子是在說謊。這究竟是不是孩子說謊的一種表現呢?答案是否定的。孩子的這種行為,是他不能實事求是地表達自己的真情實感的一種習慣。
孩子為什麽不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情感呢?這是因為孩子的知識經驗不足,辨證思維的發展還不夠成熟。辨證思維是一種高級思維,必須通過係統學習,長期親身實踐才能掌握和運用。由於孩子的生活閱曆簡單,辨證思維的發展不成熟,所以不善於透過紛繁複雜的現象看本質,不善於一分為二地看問題,常常是抓住一點就無限地誇大或縮小,以偏概全,輕率下結論,結果導致錯誤的認識。還有就是大人的教育不當所致。例如,孩子摔跤了,做父母的往往會說:“不要哭,一點都不疼。”父母還會給自己的行為定性為:為了培養孩子的意誌。對於這種做法,很多人都持有異議。摔倒的是孩子,疼不疼他最有發言權,他不疼是不會哭的。哭泣是他真實表達情感的方式。經過幾次“一點都不疼”的反複訓練,孩子的意誌並不會堅強,但也許孩子學會了怎樣才會得到父母的讚賞。慢慢地,孩子可能就不再注重自己的真實感情的表達,無意間就可能為孩子日後的成長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