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很多人都有過替領導承擔責任的經曆,一個領導處理不當的問題也許莫名其妙地就扣到了你的頭上。你可能會覺得很委屈,想替自己申辯,想找你的領導說清楚,但如果你是個聰明人,就最好先看清楚情況,別莽撞行事,雖然你有理,但這中間的是是非非你還真未必能說清楚。
業務部的杜明在接到一家客戶的生意電報之後,立即向經理作了匯報。可就在匯報的時候,經理正在與另一位客人說話,聽了杜明的匯報後,他隻是點點頭,說了聲:“我知道了。”便繼續與客人會談。
兩天以後,經理一個電話把杜明叫到了辦公室,怒氣衝衝地質問杜明為什麽不把那家客戶打來的生意電報告訴他,以至於耽誤了一大筆生意。莫名其妙的杜明本想向經理申辯兩句,表示自己已經向他作了及時的匯報,隻是當時他在談話給忘了。可經理連珠炮式的指責簡直使她沒有插話的機會。而且,站在一旁的經理辦公室主任老趙也一個勁兒地向杜明使眼色,暗示她不要申辯。這更是弄得杜明糊塗不解。
經理發完火後,便立即叫杜明走了。一塊兒出來的老趙告訴杜明,如果你當時與經理申辯,那你就大錯特錯了。聽了老趙的話,杜明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弄不清其中的奧秘。事情過了很久,杜明才逐漸明白了個中原由。
原來,這位經理也知道杜明已經向他匯報過了,的確是他自己由於當時談話過於興奮而忘記了此事。但是,他可不能因此而在公司裏丟臉,讓別人知道他瀆職,耽誤了公司的生意,他必須找一個替罪羊,以此為自己開脫。所以,經理的發怒與其說是針對杜明,還不如說是給全公司的人聽的。但是,如果杜明不明事理,反而據理力爭,這樣,不僅不會得到經理的承認,而且很可能因此而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