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時,很少感到疲倦,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比如在一個假日裏你到湖邊去釣魚,整整在湖邊坐了十個小時,但你一點都不覺得累,為什麽?因為釣魚是你的興趣所在,從釣魚中你享受到了快樂。
產生疲倦的主要原因,是對生活厭倦,是對某項工作特別厭煩。這種心理上的疲倦感,往往比身體上的體力消耗更讓人難以支撐。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把十八名學生分成兩個小組,每組九人。
他讓一組的學生從事他們感興趣的工作,另一組的學生從事他們不感興趣的工作。才沒多久,從事自己不感興趣的工作的那組學生,便開始出現小動作,再一會兒就抱怨頭痛、背痛,而另一組學生卻做得正起勁呢!
以上實驗告訴人們:疲倦往往不是工作本身造成的,而是因為工作的乏味、焦慮和挫折所引起的,它消磨了人們對工作的興趣與幹勁。
“我怎麽樣才能在工作中獲得樂趣呢?”一位企業家說,“我在一筆生意中剛剛虧損了十五萬元,我已經完蛋了,再沒臉見人了。”
很多人就常常這樣把自己的想法加入既成的事實。實際上,虧損了十五萬元是事實,但說自己完蛋了沒臉見人,那隻是自己的想法。
一位英國人說過這樣一句名言:“人之所以不安,不是因為發生的事情,而是因為他們對發生的事情產生的想法。”也就是說,興趣的獲得也就是個人的心理體驗,而不是發生的事情本身。
事實上,工作中的很多時候,我們都能尋找到樂趣,正如亞伯拉罕·林肯所說的:“隻要心裏想快樂,絕大部分人都能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