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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紅

女兒是個大大咧咧的人,舉例來說,上了幾年小學,一塊橡皮從未用足過一星期;書包是個小型垃圾場,臨時要用支鋼筆什麽的,兜底將書包嘩啦往地上一倒,撿出鋼筆,開始寫她的作業,地上的那堆破爛再不管它。

就是這麽個人,前些時忽然提出要我教她打毛線。努力學做家務當然是好事,我熱情高漲地翻出竹針和毛線來教她。女兒居然學得認真,前後堅持了半小時,吭哧吭哧地送針繞線,鼻尖上憋出汗粒來。又一天她跟我要一塊布,說要給洋娃娃做衣服。一個人在燈下又裁又縫,忙活了足有一個小時。本是為一個尺把高的洋娃娃做的,結果套不上。換一個小的,還套不上。換到最後,穿在一個比食指大不多少的娃娃身上。她極開心,得意地送來給我看。自然我誇獎了她。

心裏就很有點感觸:女孩子畢竟是女孩子,無論外表多麽粗疏豪放,天性中總有柔情的一麵,長到一定的年齡,自然而然要對女紅發生興趣。

我母親是個心靈手巧的人,做得一手好針線活兒,一直到我大學畢業,我身上的棉衣還是母親用手縫出來的。我們當地有句老話:巧媽媽生個笨女兒,笨媽媽生個巧女兒。這話很有道理,試想一家子男女老少,豈能少得了一個縫縫補補之人,媽媽和女兒當中,總得有一人擔此重任,一個是笨的,另一個自然不巧也得巧了。我母親自己手巧,就生怕我將來太笨,從小逼著我學做針線。打毛衣、納鞋底、縫衣服邊,一樣一樣趕鴨子上架。文革當中我小學畢業,有的是空閑時間,先做弟弟的小鞋,再做自己的,最後給父親做。好大好厚的鞋底,也不知多少次紮得手上鮮血直冒。鄰居見了免不了誇我一兩句,我那點小小的虛榮心便得了滿足,越發做得來勁,恨不能把一家大小的衣服鞋襪統統包了才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