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致青春,你不可不讀的中華典故

§拒賣的盧

【溯源】

源出《世語新說》:庾公乘馬有的盧,或語令賣去,庾雲:“賣之必有買者,即當害其主,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古之美談。效之,不亦達乎?”

【典故】

庾亮,字元規。潁川鄢陵(今河南鄢陵北)人。東晉時期外戚、名士。他姿容俊美,善於言談議論,喜好老莊之學,為人嚴肅莊重,一舉一動遵禮而行,即使在閨閣之中,也並不需要嚴教就能自守禮法。時人把他與夏侯玄、陳群相提並論。

庾闡當初寫《揚都賦》時,稱讚溫嶠和庾亮說:“溫氏樹立起道義的準則,庾氏成了人們仰慕的對象。比擬其聲音,那就像銅鍾的音響那樣鏗鏘;比擬其品德,那就像寶玉一樣晶瑩發亮。”庾亮聽說賦已經寫好了,就要求看看,同時希望送給自己。於是庾闡又把其中的“望”字改為“俊”字,把“亮”字改為“潤”字。

溫嶠官職還不高的時候,屢次和揚州、淮中的客商賭博,一賭起來,總是賭不過人家。有一次,他又去了,大大地輸了一筆錢,玩得錢都輸光了,沒法回去。他和庾亮關係很好,就在船上大聲招呼庾亮說:“你該來贖我!”庾亮立刻送錢過去,他才能夠回來。這種事發生了很多次。

庾亮騎乘的馬裏有一匹的盧馬,有人勸他賣掉。庾公說:“我賣它就必定有人買它,那樣也會傷害這位買主,難道因為對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禍他人嗎?從前孫叔敖為了後人而殺了兩頭蛇,古人傳為美談,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達事理嗎?”

【觀文解意】

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孔子就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語道出了做人的真實意義。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別人;自己希望怎樣生活,就想到別人也會希望怎樣生活;自己不願意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不要那樣對待別人;自己希望在社會上能站得住,能通達,就也幫助別人站得住,通達。總之,從自己的內心出發,推及他人,去理解他人,對待他人。要知道,你種下了什麽,收獲的就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