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迪南女士跟我約一本短篇小說集的稿子,要求選入能夠代表我個人創作不同階段的作品,並在每篇作品的後麵附上一篇創作談。
作品很快便選好了,我這些年的創作主要精力是用在短篇小說上,這個不難選。然後是寫創作談,每篇千字左右的創作談,我要用一到兩天的時間來完成,力求最恰當的表達我對文學創作的理解。每一篇我都要反複的追憶當年創作這篇作品時的過程,寫出在當時是如何觸發了我的創作靈感,我當初為什麽要寫這一篇作品和為什麽就能夠寫出了這篇作品,為了力求真實地表達這一過程,我除了反複在記憶裏梳理線索,還找出了當年的手稿等資料進行佐證。
完成這第一步之後,第二步才是解讀,以我如今對文學的理解再做一下解讀。
完成這個工作的過程,幾乎就是我對自己這麽多年創作的一個梳理的過程,我自己也多有收益,真是感謝徐迪南女士給我提供了這麽一個機會。
我在本書的創作談裏,多次提到作品的亮點,有的作品的亮點是主題,有的作品的亮點是人物,有的作品的亮點是細節,有的作品的亮點是語言氛圍,這幾乎包括了小說創作的所有要素。優秀的文學作品都會有它的亮點,否則不會成為優秀的作品,有的非常優秀的作品,會不止有一個亮點。當然也有些平庸的作品,連一個亮點也沒有。我們讀文學作品,要學會找到它的亮點。
當然,在不同的讀者眼裏,一篇作品的亮點也許是不同的。其實說到底,一篇作品在你讀完之後,最打動你的是什麽?或者你最難忘的是什麽?那,這就是這篇作品的亮點。
我讀帕特裏夏·賴特森的作品《我是跑馬場的老板》時,讀到智障孩子安迪怎樣從一個流浪漢手裏花三塊錢來買了一個跑馬場,他怎樣從此就認為這個跑馬場是屬於他的了,他怎樣給跑馬場惹了一個個麻煩,無論誰跟他解釋這個跑馬場不屬於他他都不聽,弄得跑馬場一方很是撓頭,整個過程很有趣,故事很好看,但我沒感到作品有多麽優秀,直到我讀到了這裏才被作品深深地震撼:跑馬場為此專門開了一個董事會研究對策,最後形成一致決議,由董事會拿出10塊錢從這個智障孩子安迪的手裏買回了跑馬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