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是天生的商人,商人的最大本錢不是資金而是信用。訂立契約是猶太人千百年來形成的做事習慣,而遵守契約更是猶太人矢誌不渝的做事底線。不講信用的事情猶太人不做,因為他們相信,一個人丟了信用便也丟了一切。
1.即使吃大虧也要遵守契約
猶太人是契約之民,他們認為契約是人和神的約定。在他們的觀念中,契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契約就是雙方在交易過程中,達成協議後,為了維護各自的利益而簽訂的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履行的一種責任書。一般地,契約得到法律承認,並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保護。人們在經營過程中,就是根據它來擴大自己的經營範圍。在各個國家,有不同形式的契約存在;但是,人們對契約的信任程度並不一樣。在有些國家中,毀約之事時常發生。而對猶太人來說,毀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契約一經簽訂,無論發生什麽問題,都是不可毀的。《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一位愛財如命的猶太人,在法庭上,麵對破產的安東尼奧的朋友提出的各種絕對有好處的條件,一直堅持著原來的契約,這不僅僅是為了報複基督教徒,而且也是為了遵守契約,維護契約的聖潔不可更改。
現實生活中的猶太人,也同樣是嚴格遵守契約的:在他們看來,契約一旦簽訂,就是生效了,不但自己應該遵守,也嚴格要求對方遵守,對契約絕不允許發生含糊、模棱兩可的情形。
猶太人是守約的。他們之間,隻要簽訂了契約,就不會有任何的後顧之憂。他們信任契約,相信簽約的雙方都是會嚴格遵守的。因為他們深信:“我們的存在,是履行和神所簽訂的存在契約。”他們之所以不毀約,是因為他們認為契約是和神簽的約,人的存在本身也是在履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