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業餘投資者,不像專業投資者那樣必須分散投資於許多隻股票,完全可以集中投資於少數股票,而且可以利用比專業投資者多得多的業餘時間來調查研究上市公司。如果一時找不到有吸引力的好股票,業餘投資者完全可以空倉,抱著現金等待機會,而專業投資者卻沒有這樣的自由。
——彼得·林奇
[彼得·林奇投資策略]
彼得·林奇認為,散戶投資者要想戰勝機構投資者,就一定要了解機構投資者的操作手法,做到知己知彼、趁虛而入。在這裏,尤其要了解機構投資者一般隻投資大盤股的特性,這樣才能先人一步,持股待漲。
彼得·林奇說,散戶投資者了解機構投資者的這種股票投資規律很有必要。據他所知,大盤股有70%的籌碼掌握在機構投資者手裏。了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規律,對成為股市大贏家會有極大幫助。
機構投資者隻能購買大盤股,主要有以下兩點原因:
一是政策法規的客觀限製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任何一家基金公司要投資一家上市公司,它的持股比例不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10%,同時又不能超過基金總資產規模的5%。
這些相關法律法規,除了證券交易規定以外,還包括銀行、基金內部的各種限製性規定。
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一方麵是為了防止基金在某隻股票上投資比重太大,從而導致投資風險過大;另一方麵,也是為了控製基金公司間接收購上市公司,這就是中國股民俗稱的“炒股炒成股東”。
應該說,頒布這樣的法律規定自然有它的道理,可是這樣一來的結果卻是,限製了機構投資者對小盤股的介入,導致它們隻能購買大盤股甚至隻能購買超級大盤股。
例如,如果某個基金的資產規模是100億美元,由於它在每隻股票上的投資不能超過基金資產總規模的5%,這就表明它的股票投資數量至少在20隻(100%÷5%)以上;並且因為這些投資額不能超過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這表明這些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本規模至少要在50億美元(100÷20÷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