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持有一家一年賺1000萬美元公司10%的股權,則我們依比例分得的100萬美元將必須負擔額外的州政府與聯邦所得稅,那包含(1)大約14萬美元的股利稅負(我們大部分的股利稅率為14%)或(2)最少35萬美元的資本利得稅。如果這100萬沒有分配,而事後我們又把該公司處分(我們適用的稅率約在35%左右,但有時也可能接近40%)。當然,隻要我們不處分該項投資,這筆稅負將可以一直遞延下去,但最終我們還是必須支付這筆稅金的。事實上,政府可以說是分享我們利潤的主要合夥人之一,隻是投資股票它要分兩次,而投資事業則隻能分一次。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現身說法】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不準備持有10年的股票不要買。股票買賣的頻率越高、擁有的股票時間越短,你付出的股票交易稅和傭金就越多,相比之下投資收益也就減少了。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89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從經濟實質而言,他同樣傾向於長期投資,因為長期投資會有助於推遲並減少納稅。接著,他又舉出了那個他經常要提到的很極端的例子來加以說明。
他說,假如伯克希爾公司隻有1美元的投資,並且它每年都能獲得1倍的投資報酬率。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伯克希爾公司每年都把這些股票賣出去;由於賣出股票要繳納34%的所得稅,這樣在重複了19年之後,伯克希爾公司在這20年間一共要給美國國庫上繳13000美元的稅金,而自己則可以得到25250美元。看起來這似乎已經很不錯了,但如果你在這20年間一直持股不動,也就是什麽事情都不做,最終的投資回報卻可以高達1048576美元,在扣除34%的稅金即356516美元所得稅後,自己可以得到692060美元,相當於前者的27.4倍。
巴菲特由此得出結論說,長期投資有助於推遲納稅,並且還能合理避稅。不要小看這僅僅是一點點的差異,對於投資者來說其所得到的回報卻是有天壤之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