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曆來有“勤儉持家”的傳統,其中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是儲蓄。可是從財商角度看,儲蓄隻會讓你越來越窮。這並不是反對你把錢存在銀行裏,更不是和銀行作對,而是揭露了一種真相:投資越來越富,儲蓄越來越窮。
明白了這一點,父母在平時對孩子的教育中就不要過於強調儲蓄的重要性,更不要一味陳詞濫調地告誡孩子,“要盡早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雲雲。如果良好的儲蓄習慣僅僅是指把現金存在銀行裏比放在家裏安全還有一點說得通;那麽把儲蓄當作一種投資理財行為,就是大錯特錯的了。
誰都知道,你的儲蓄收入來源於銀行存款利率,而銀行存款利率總體上是低於通貨膨脹率的。也就是說,你把這部分錢存在銀行裏拿利息,屆時本金和利息加起來的實際購買力總是在不斷下降的。
以2010年10月的數據為例,我國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為2.5%,通貨膨脹率為4.4%,兩者相差1.9%。換句話說,如果你在銀行裏有10萬元一年期定期儲蓄,那麽一年下來你從銀行得到的利息收入雖然會有2500元,但仍然遠遠趕不上物價上漲,實際購買力反而要降低1900元。
這裏還沒有考慮利息稅的因素在內。
所謂利息稅,是指對個人在我國境內儲蓄人民幣、外幣取得的利息所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我國的利息稅是從1950年開始征收的,稅率先是10%,後來降到5%,1959年停征。1999年恢複征收,稅率提高到20%,2007年8月降低為5%,2008年10月起暫免征收。請注意這裏的“暫免”用詞,並不是完全停止征收。
征收利息稅是全球許多國家的普遍做法。例如日本的利息稅為15%,德國為30%,瑞士為35%。美國沒有專門的利息稅,但是會把工資、存款利息、稿費、股票投資獲利等合並在一起納稅,比例高達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