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富孩子,窮孩子

§★不貪意外之財

俗話說:“貪小利,屙大利”。意思是說,貪圖小恩小惠往往會因小失大。從這個角度看,父母教育孩子樹立一種“不貪意外之財”的觀念非常有必要。

《楚辭·離騷》中解釋說:“愛財曰貪,愛食曰婪。”貪是一個貶義詞,無論是貪什麽,好像都不大好,甚至連貪吃、貪喝、貪玩也都被歸入這個行列。古今中外,就是因為有許多人太貪,最終走上了不歸路。

我過去有個同學,是個班幹部,可是平時不用功,考試時經常作弊,所以每次考試多能蒙混過關(及格)。

當時的社會風氣不像現在,幾乎沒有人作弊,所以大家紛紛“預測”,這個同學將來走上社會後必定會“犯錯誤”(因為我們是會計專業,整天要與錢財打交道。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更何況你現在主動作弊,將來必定會“腐敗變質”的)。

一言成讖語。後來該同學畢業後分配在石油公司當會計,工作沒滿兩年就因為經濟問題被處理,灰溜溜地被勒令離開財務崗位,從此不得從事與錢財打交道的任何工作。

不難看出,每個人的欲望都是無窮盡的,小不忍則亂大謀——小時候就無法戒貪,將來必定成不了大器。有鑒於此,我從小就對兒子說,堂堂男子漢將來要想有出息,必須要有三戒:戒貪權、戒貪錢、戒貪色。

可想而知,如果一個社會,這種貪腐之風盛行,最終會造成怎樣的局麵?

不過要注意的是,父母要孩子不貪意外之財,並不包括合法收入,更不能說“錢是萬惡之源”。如果你真的認為“錢是萬惡之源”,那麽你離痛苦恐怕也就不遠了。

《聖經》上說,所謂貪婪就是對金錢的狂熱的愛,這時候的金錢才會成為萬惡之源。由此可以反過來說,如果你對金錢還沒有到狂熱的愛的地步,金錢也就不是萬惡之源,所以你決不要汙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