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和“負債”是會計專有術語。會計人員每個月都要編製“資產負債表”,這是所有會計報表中最重要的一張表,主要是用來反映這個會計主體(企業或組織)當時所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現狀。
會計學上的嚴格定義是:“資產”是指擁有的各項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負債”是指未來向債權人交付“資產”或提供勞務的經濟責任。這話看起來比較深奧,對於普通讀者來說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資產”是能夠為你賺錢的東西,“負債”則是需要你用錢的地方。明白這一點就夠了。
例如,如果你家裏有一套多餘的住房對外出租,你每個月可以由此收到房租,這房租當然是給你創造的收入了,那麽這兩套住房就是你的“資產”(通常稱之為“房產”)。
如果你家裏有兩台電腦,由於這兩台電腦是供你娛樂用的,不但不會創造收入,而且還要經常用錢,如壞了需要維修,即使是正常使用,每天也會折舊,這就是你的“負債”。
所以,這裏的“資產”和“負債”概念,和我們平常所說的“家當”不完全一樣。通常地說某人家裏的“家當”多,就表示他家“有錢”,理由是他家的“資產”比別人多。其實,這些“家當”裏麵既有“資產”也有“負債”,更多的時候是雌雄同體——既是“資產”,也是“負債”。
例如,上麵所述的兩套對外出租的房產,如果其租金收入還不夠房屋維修、折舊、當初原始總投資的利息收入,你這時候實際上就不能從中得到真正的收入,這時候這種“資產”實際上就變成了“負債”。
進一步展開說,目前國際上用來衡量房產投資價值的標準通常有兩個:
一是銀行存款年利率加5%。例如,如果現在的銀行存款年利率是2.5%,那麽你對外出租房屋的租金淨收入至少應該達到當初原始總投資額的2.5%+5%=7.5%,才算是持平。如果你當初購買這套住宅共投資50萬元,那麽你現在的年租金收入應該在50×7.5%=3.75萬元以上 1,一般認為才可以把它叫做“資產”,否則就可能成為“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