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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我國是鮮活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為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建立平穩產銷運行、保障市場供應的長效機製,切實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目標

(一)主要目標。以加強產銷銜接為重點,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鮮活農產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完善流通鏈條和市場布局,進一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暢通、安全、有序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係,保障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二、重點任務

(二)加強流通規劃指導,促進市場合理布局。製定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指導文件,明確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製定並完善本地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等鮮活農產品網點發展規劃,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的鮮活農產品市場網絡。

(三)加快培育流通主體,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推動鮮活農產品經銷商實現公司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鼓勵流通企業跨地區兼並重組和投資合作,提高產業集中度。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運輸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促其做大做強,提高競爭力。

(四)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流通現代化水平。加強鮮活農產品產地預冷、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冷藏冷凍、冷鏈運輸、包裝倉儲、電子結算、檢驗檢測和安全監控等設施建設。引導各類投資主體投資建設和改造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菜市場、社區菜店、生鮮超市、平價商店等鮮活農產品零售網點。發展電子商務,擴大網上交易規模。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引入拍賣等現代交易模式。加快農產品流通科技研發和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