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決定進一步放寬政策
進一步解放思想,放寬政策,促進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發展,這是省政府今天召開的首次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工作會議的主題。
截至1987年末,全省個體戶已達32萬戶,從業人員44萬人,其中私營企業0.38萬戶,從業人員5.8萬人。行業領域不斷拓寬,經營規模日趨擴大,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不但成為國營經濟、集體經濟的必要補充,而且在某些行業已起著主渠道作用。個體稅收在全省地方稅收金額中的比重由0.38%上升到2.1%,已逐漸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一部分。但是,我省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無論從自身潛力看還是與國內先進省份比,都尚有很大差距。從自身潛力看,一是不穩定性,在1985年之後到1986年底出現了大幅度跌落,從去年開始雖有所回升,但仍低於全國平均增長水平。二是不平衡性,全省東部地區好於西部地區,內地好於邊境,城鎮好於農村。同全國比,我們僅好於新疆、西藏等5個省區。落後的主要原因:一是傳統觀念破除得不夠。加上有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同誌,把發展個體經濟當作權宜之計,對個體戶的毛病看得過多。二是管理體製沒有理順。管理個體經濟的部門太多,部門之間又相互交叉,實際上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個體戶遇到問題,各部門相互推諉;而向個體戶收費時,許多部門又一哄而上,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使一批個體戶承受不了而廢業。三是管卡多,扶持少。四是部分人非法經營和偷稅漏稅,敗壞了個體戶的聲譽。
會議認為,應當從我國實際出發,以生產力為標準,堅定地把它們作為特定的“初級階段”經濟構成的一部分加以大力發展。因此,必須進一步放寬政策。提倡和鼓勵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民以及國家允許的其他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允許科技人員在提供身份證明、辦理登記的情況下,利用業餘時間從事技術、谘詢服務;允許停產倒閉企業職工在辦理登記手續後,從事臨時性經營活動;允許外省個體戶來我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經營範圍上,除國家規定不準個體經營的項目、品種外,各地、市不宜另作限製性規定;對個體戶特別是農村個體戶,允許在生產、經營的品種不互相有礙的前提下,實行多品種、跨行業經營。在開業條件上,對於個體飲食業的設施,要從實際情況出發,不要規定過高,允許有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可以先因陋就簡,發給臨時執照,限期完善,而後再發正式執照。在稅收上,對農民及待業青年從事個體經營,開業當年或一年後納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部門批準,應當給予減免照顧。鼓勵發展私營企業,保護其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提倡農民、待業青年、社會浮閑人員和個體戶,采取獨資、合夥、集股等多種形式興辦私營企業。開辦者隻要在人員、資金、生產經營場所和技術、設備等方麵具備一定條件,屬於經濟實體,就要及時予以登記發照。符合法人條件的私營企業,經工商部門核準,可以取得法人資格。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認真地檢查一下過去所製定的政策規定,凡是阻礙、限製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發展的,該糾正的要糾正,該放寬的要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