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價所查出一起“官倒”案
增加調撥費用;公司加價;主管部門截留倒賣;廠家轉手漁利;共查處非法收入30.9萬元
700噸塑料原料違價案,由省物價檢查所基本查清。除62噸尚待進一步核實外,其餘638噸中,78噸被高價倒賣到省外,93.5噸在省內高價倒賣,已經撥給生產企業的4056.5噸中的90%在調撥環節中被提高了調撥費用,甚至亂加價。
據省物價檢查所介紹,今年2月份,省計經委為了扶持鄉鎮企業發展,拿出高低壓聚乙烯700噸調給全省鄉鎮企業係統的生產部門。規定這批原料“戴帽”撥給廠家,減少中間環節,不準截留或倒賣。但許多單位沒有照辦,不僅在調撥中增加環節層層加價,而且發生轉手高價倒賣的違法行為。
1.擅自多加費用調撥。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及綏化地區的化輕公司撥給市縣塑料廠的原料,在增加費用上都超過了規定標準,最多的每噸增加費用389元。其中,綏化地區化輕公司撥給肇東等地的100噸多加費用獲非法收入2.9萬元。
2.主管部門亂加價調撥。富裕、青岡等縣化建公司撥給塑料廠原料每噸都加價600元;木蘭縣化建公司每噸加價2397元,5噸獲非法收入一萬多元。
3.高價轉手倒賣。一是主管部門擅自截留高價倒賣。鬆花江地區倒賣了27噸,其中方正縣化建公司拿到5噸調撥單後,在哈市就地每噸加價1780元賣給哈市北方裝飾公司;延壽縣化建公司每噸加價500多元賣給縣鄉企局供銷公司,供銷公司每噸又加價1000多元賣給哈市電子局。二是生產企業得到原料後不用於農膜生產,也轉手高價倒賣。勃利縣鄉企局綜合廠在哈市拿到20噸的調撥單後,就地在旅館裏與河北省玉田縣張某拉上鉤,每噸加價3000多元將13噸調撥單賣給了對方。省水產機具網線廠得到原料後倒賣了40噸,每噸加價2000多元,其中35噸賣給省農場總局供銷公司;省農場總局供銷公司每噸又加價200元賣給湖北省東西湖農場25噸,每噸加價400元賣給浙江省蕭山農墾局10噸。大慶市龍鳳塑料廠將15噸原料全部轉手給安徽省,每噸加價近3000元。省分配給肇東市鄉企局的50噸“戴帽”給該市塑料二廠15噸、四廠15噸、宋站塑料廠20噸。但從綏化地區化建公司開始加價調撥到肇東市化建公司,市化建公司又加價轉撥給市鄉企局物資公司,市鄉企局物資公司又加價撥給肇東市塑料二廠5噸、四廠13.5噸,並高價轉手倒賣給省輕工第二供銷公司20噸,鬆花江第二輕工公司6.5噸。這兩家公司又二次轉手倒賣到省內外一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