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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海城鄉公安幹警揮霍巨額公款

肇東市海城鄉公安派出所幹警濫用職權,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吃喝揮霍巨額公款,近日被查清移交監察部門處理。

據省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介紹,肇東市海城鄉公安派出所共有3名幹警,從1986年初開始,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共花出人民幣6.2萬餘元,個人占用和借給外單位1800餘元。在花出的款項中,用於吃喝送禮4.1萬多元。這個派出所除將所收繳的罰沒款2.6萬多元全部截留花光外,還借債1.2萬多元,欠債2.5萬餘元。其中欠一個體飯店吃喝款9855元,該所將4000元購買的摩托車作價2600元交給飯店抵債,目前尚欠該飯店7255元;此外還欠農民西瓜款4515元,欠農民用車運費2125元等也未償還。

在這個派出所,白條罰款、白條支出報銷現象十分嚴重,在1155張收支單據中,白條就有1001張。經查實,去年這個所3名幹警劃區包幹,到農民兼辦的小食雜店檢查安全保衛和防火設施,不合格者罰款歸己,額度不限,僅該所領導人就罰款650元。這個所還自定政策,私分截留賭資4950元。此外,據該所人員反映,上級主管部門寫條子要西瓜等物品的較多,僅本市主管部門來該所吃喝和寫條子要東西的就有10個科、所、隊、站,金額達8584元。

(1989年7月26日《黑龍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