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部門在政策和資金方麵采取傾斜措施,全麵實施包扶目標管理責任製,扶持鄉鎮企業發展。
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把扶持鄉鎮企業發展作為今年一項重要工作,全麵實施包扶責任製。省、市(地)、縣分別確定包扶對象和任務,從企業發展、經營等方麵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信息和資金服務。縣級財政部門選定幾戶作為效益型或效益兼科技型的財政支柱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使產值、利稅、科技進步和新產品開發等經濟技術指標在一兩年內達到既定水平。
省財政部門還確定了投放給鄉鎮企業的周轉金增長幅度和來源。今後5年每年以10%的幅度遞增,擇優扶持,合同管理,周轉使用。從今年開始,把鄉企每年新增稅金、鄉企上交利潤、鄉鎮財政結餘、往年財政投放鄉企周轉金收回部分、鄉企上繳管理費的結餘及鄉鎮其他預算外和自籌資金中的間歇資金和閑散資金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為鄉企周轉金,采取適當集中、小額投放、加速周轉的辦法,解決鄉鎮企業生產資金不足或其他臨時性困難。
(1991年2月12日《黑龍江日報》一版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