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出台農業產業化信貸工作指導意見
為改善金融服務,全方位滿足農業產業化企業的金融需求,農業銀行近日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業產業化信貸工作指導意見》,進一步確立了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點,完善了金融服務措施。
《意見》圍繞國家農業產業化政策的調整,進一步確立了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重點。立足規模型、特色型、科技型農業,突出支持“公司加基地連農戶”、“生產、加工、銷售”、“科研、示範、推廣三結合”的產業化經營模式,把精深加工業、種養殖業、畜牧業、特色農業、重點龍頭企業、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村市場流通體係、高科技農業、農業科技園區等各級行營銷服務範圍,構建農行在農村的經營區位。
《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支持農民工業產業化經營的金融服務措施。一是轉換職能,提升經營層次。把國家級、省級龍頭企業作為總、分行直接營銷的重點,建立產業化項目庫,實施資產、負債、中間業務一體化綜合營銷。二是整合係統資源,加大傾斜力度,促進龍頭企業快速發展。對重點龍頭企業,季節性收購資金的需求,采取“期限管理、庫貸掛鉤、專款專用、封閉運作、進貸銷還”的管理辦法;適當放寬了龍頭企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使用扶貧貸款的條件。三是改善金融服務,提高運作效率。推出了投資、谘詢、理財、網上銀行、賬戶托管、應收賬款融資等新的業務品種,全方位滿足農業產業化企業的金融需求。
(2002年8月25日《金融時報》,合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