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5月18日《黑龍江日報》刊登的《如此虐待兒童豈能容忍》的報道後,我們認為托兒所問題的產生,是我們領導上官僚主義所造成的。我們沒有把托兒所的保教工作擺到工作日程上來,不聞不問,使得保育員為所欲為,給孩子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物,克扣孩子的夥食費,打罵孩子,比較突出的是所長王梅英和保育員楊喜春。我們深深認識到這是犯罪行為,是不能容忍的。黨中央一再提出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而我們辦的托兒所卻摧殘兒童的身心健康,我們領導班子成員一致感到非常痛心。
現在我們對四名保育員已分別作了處理:開除原托兒所所長王梅英廠籍,留廠察看一年,這期間每月發三十五元生活費;給予原保育員楊喜春行政記大過處分,一次性罰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給予原保育員張淑英和毛德霞行政記過處分,取消一級浮動工資,追回四人克扣的兒童夥食費和非法所得的托兒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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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7日《黑龍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