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石貨郎之死說明了什麽?》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事實,由於“左”的思想流毒沒有肅清,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已將近五年的今天,竟逼得一個想經營農村個體商業、活躍農村經濟、靠勞動致富的農民,在受到沉重打擊後自縊身亡。當然,他的輕生是不足取的。但是,另一方麵,他的死也是對“左”的思想流毒提出的嚴正控訴和抗議,值得我們認真吸取教訓和深思。
當前,我省農村商品流通渠道還不夠多,也比較梗塞,這對活躍農村經濟、發展生產、促進農民盡快地富裕起來很不利。石貨郎年齡較大,又有經商經驗,適應當地發展個體商業的需要,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惜,“好事多磨”,由於某些同誌,特別是從事基層商業工作的同誌頭腦裏“左”的思想影響作怪,存在著怕發展個體商業會搶了供銷社生意的錯誤思想,因而一再刁難阻撓他辦理執照。結果,使這位剛剛被黨的搞活經濟政策的光輝照亮了心頭的農民,成了他們排擠個體商戶的“犧牲品”。
現在,我們黨在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任務已經勝利完成了。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地方、每個部門、每個單位的業務指導思想,都已經納入了黨的方針、政策的軌道,還要下功夫繼續把這個任務徹底完成。應當指出的是,至今,我們有的同誌像石貨郎之死這一事件中的供銷社主任郭兆民那樣,他們對於因自己不執行黨的政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還不感到痛心,拒不檢查自己錯誤並總結經驗教訓,這是應該批評的。
經過幾年的實踐,我們國家關於個體經濟的政策、法規已明確和健全起來。從我省農村情況看,無論從搞活經濟、方便群眾,還是為農村多餘勞力找出路來說,都需要個體商業的適當發展。前車之鑒,後事之師,希望類似石貨郎之死的悲劇再也不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