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湖南省湘陰縣的這起打人事件令人震驚!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違法事件,它反映了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法令的態度問題。
有效解決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問題,不給農民打白條,這是關係社會穩定、關係國家長治久安的一件大事,為億萬人民所關注。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是各級黨政、各有關部門經多年探索,總結經驗研究出的一條行之有效的資金管理辦法。農行代理農發行業務,必須遵照這一原則行事。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收購資金管理的各項政策措施,堅決製止擠占挪用。國務院在頒發的[1995]12號文件中強調;“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實行分級、分部門責任製”,“專戶資金隻能用於收購及相關費用支出,不要逃避檢查監督”,“糧棉油收購主管部門要強化對收購企業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收購企業不得以係統內往來等任何形式將收購資金用於經營性業務,對將收購資金用於經營性業務的,一律按擠占挪用收購資金處理”。中國農業銀行要“嚴格執行糧棉油收購資金供應和管理的各項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逃避專戶管理、挪用專戶資金和不及時清算資金的,要按規定予以處罰”。朱鎔基副總理為此提出了“約法三章”。
如此嚴肅的一件國家大事,湘陰縣這一糧食企業竟置若罔聞,明目張膽地擠占挪用,一計不成便再生一計,用於跨省收購不行、便用於當地還貸,公然違背國務院專戶資金專用原則,達不到目的便興師問“罪”,甚至大動幹戈,氣焰如此囂張,誰還敢執行國家政令。這一事件說明當前在收購資金問題上,監管與反監管的矛盾還比較大,敢於逃避監管甚至公開反對監管的還大有人在。對這樣的企業法人,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必須一起追究,決不能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