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會計簡史

§世界上最早的原始憑證

世界上最早的會計原始憑證是書契。

書契是指古代一種正麵寫字、側麵刻齒以便驗對的竹(木)質券契。書契的“書”是指在簡牘正麵寫字;“契”是指在簡牘側麵刻齒。

與黏土標誌相比,書契當然又進了一大步。在紙張發明之前,書寫的主要載體是簡牘,所以,書契在當時人們的經濟生活中司空見慣。在重要場合如糧錢物出入、執行邊防任務進出關口時,就常常要出示書契。

雖然當時並沒有規定書契非得隻能記錄會計事項,但事實上,古人最重要的書契記錄,除了關卡通行證就都與經濟有關了,尤其是糧、錢、物的出入。從這個角度看,說書契是最早的會計憑證是很好理解的。

《易·係辭傳下》中記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意思是說,上古時代沒有文字,所以人們隻好結繩記事、治理天下。後來,有傑出的人物發明了文字(人們就不用再結繩記事了,而是可以用寫字來代替;不過那時候並沒有紙張,所以這些文字是用刀刻在陶器或龜甲獸骨上的),從此官員們就用文字來治理政事,百姓們用文字來知曉事理。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書契的本義是“書兩劄,刻其側。”意思是說,在兩件簡牘上都寫上字,雙方各執其一;然後,把兩者並在一起,在一側刻上一定數量的齒,以便日後進行驗對,作用相當於今天的騎縫蓋章。

關於這一點,《周禮·質人》中就寫得很清楚:“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凡賣儥(買)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製,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聽,期外不聽。”意思是說:質人(經紀人,市場管理員)掌管和評定市場上的貨物、奴婢、牛馬、兵器、珍異之物的價格,凡是從事買賣的都要授予質劑(做憑證):大(成人、成年牲畜)買賣用質(做憑證),小(小孩、幼年牲畜)買賣用劑(做憑證)。掌管考察市場上交易的書契,統一度量標準,統一布匹的幅寬和匹長,巡行檢查。如果有違犯規定的,就要沒收貨物並處以罰款。凡是處理有關券契的訴訟(期限),規定為都城中10天、遠郊20天、遠郊之外30天、小都大都3個月、諸侯國1年。在約定的訴訟期內(前來投訴)就受理,過期就不再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