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
正式從近代會計進入現代會計階段,簿記正式向會計轉變。換句話說,19世紀之前的會計始終沒有突破“簿記”範疇,直到這時候才出現真正的“會計”。兩者的區別在於:簿記側重於記賬技術和方法,缺乏完整的理論體係,局限於應用技術;會計則把記賬技術和方法、經營管理實踐、經濟理論有機結合在一起,擁有自己的理論體係,屬於應用科學。
1931年
國民政府主計處為配合“超然會計製度”頒布《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統一會計製度》,比較係統地確定了政府會計工作的技術和方法性規範。
1932年
12月16日,瑞金中央蘇區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發布《中央財政人民委員會部訓令(第12號)——統一會計製度》,開創性地在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實行統一會計製度。
1933年
4月,國民政府進行幣製改革,明確要求所有收付事項一律使用“銀元”(單位“元”),廢止“銀兩”,史稱“廢兩改元”。從此,會計計量單位完全統一為貨幣計量。
1934年
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和會計師協會共同認可第一批會計準則,共6項內容。
20世紀三四十年代開始,伴隨著會計準則的研究、發布、執行和應用,開始出現專業化名詞“財務會計報表”,簡稱“財務會計”;而在此之前,隻有“財務報表”(簡稱“財務”)之類的說法。兩者關係的正確表述是:從工作層次看,財務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首要和關鍵,會計是企業財務活動的基礎;從組織關係看,財務和會計組織視公司規模而定,可合可分;從內在機製看,財務猶如人體之血液,會計猶如人體之血管。
1935年
8月14日,國民政府在廢止“民三會計法”基礎上公布了《國民政府會計法》,1936年7月1日起施行,專門用於預算單位即政府機關的會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