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俗話說“工字不出頭,老板才自由”。意思是說,在別人手下打工哪怕有最高的薪水、最大的職位,總給人以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不像擁有自己的企業那樣來得自由自在。這種自由不僅表現在消費方麵,還表現在經濟、思想、財富、閱曆諸方麵。
老板的稱呼成了時尚
“老板”這兩個字的含義,隨著社會變遷而改變。古代的老板叫“掌櫃的”,現在則叫CEO,實際上都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掌櫃的”既是老板又是經營管理者,屬於“二合一”,老板和職業經理人之間的關係當然處理得比較好;而今天我們稱為職業經理人的CEO並不一定是“老板”,隻是一個高級打工仔。老板和職業經理人之間的問題較多,最突出的是相互之間的信任度不夠。
在過去,稱別人為“老板”輕則有蔑視成分,重則簡直就是“剝削”的同義詞,屬於人民的公敵和打倒的對象。而現在提起老板來簡直叫人隻有羨慕的份兒。學生稱教授是老板,下屬稱上司為老板,小國稱大國叫老板,甚至兒子稱父親為老板、妻子稱丈夫也叫老板……老板的稱呼似乎已經成了當今世界的一種時尚。
老板並非剝削的同義詞
過去為什麽總要把老板和“剝削”聯係在一起?關鍵的問題是,“剝削”這個詞本來並沒有清晰的經濟學內涵,大抵隻包括一些利用別人、占人便宜的含義,即馬克思稱之為“榨取工人剩餘價值”的東西。
“剝削”的主要功能在於,這個詞匯非常有利於政治家激發革命熱情,所以大家都“拿來主義”加以引用。可是等到革命成功了卻忽然發覺,原來這是一把雙刃劍——無法解釋世界上究竟“誰雇用誰”的問題。因為,無論誰做老板,老板所創造的巨額財富自己並不可能消耗多少,最終還是服務於這個社會、是屬於這個社會的。例如國有企業,尤其是獲取高額壟斷利潤的大型國有企業,你無法解釋企業的所有者(國家)是不是“剝削”了它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