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敗國日本出現了惡性通貨膨脹和產業衰退。數字表明,1946年日本的生產力水平隻相當於1934至1936年平均水平的31%,更是隻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最高年份1944年的20%。在這種情況下,無論誰在台上最想解決的問題就都會是著手進行經濟改革。
怎麽改?當時的占領軍領導層主要做了以下幾件事:一是在1945年解散了財閥,並且在1947年製定了“禁止壟斷法”和“排除經濟力過度集中法”;二是在1945年進行了土地改革;三是進行勞動改革,製定了三項勞動法規即“工會法”、“勞動關係調整法”、“勞動基準法”;四是把義務教育年限從6年延長到9年,並在1947年實行教育改革,追求教育機會均等。
這一係列改革對恢複國民經濟收到一定成效。接下來就遇到1950年爆發的朝鮮戰爭,在戰爭需求拉動下,日本經濟開始正式踏上複蘇之路,1953年就已經恢複到1935年的水平,1955年時正式結束“戰後混亂期”局麵,為此後的經濟高速增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主要曆史回顧※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作為戰敗國經濟受到重創,但隨後恢複和發展得也快。在美國的悉心栽培和全力支持下,日本依靠“金百合計劃”中掠奪而來的財富做資本,經濟複活相對輕鬆。到20世紀50年代初時,日本經濟就已經恢複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水平。
1955年開始經濟騰飛
1955年是日本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個裏程碑。這一年日本建立了史稱“1955年體製”的政治體製,保守派的自由黨和民主黨合並為自由民主黨,開始了長達38年的連續執政,這時候的多黨製形同虛設,有效保持了政權穩定;這一年日本正式加入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表明日本真正融入到了國際經濟社會中去。也同樣是在這一年,日本的物價得到完全穩定,經濟增長率為9.1%(實際達到10%),並且確立了新的出口工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