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上市企業的中報中可以發現一個特別的現象,不少企業會計報表中的淨利潤合計,與母公司的利潤數額相差很大。
例如,一家上市企業當年上半年實現淨利潤2840.5萬元,而與此同時,母公司實現的淨利潤高達5122.8萬元,兩者合計以後僅僅相當於母公司數字的55%。同一時期,另一家上市企業披露的中報則顯示,公司實現淨利潤4846.4萬元,但是母公司的淨利潤額僅僅隻有1864.7萬元,合並數相當於母公司淨利潤的2.6倍。
這是兩個相反的例子,但是從會計的角度來看,其實質是一樣的。
按照基本會計原理來說,上市企業的合並淨利潤與母公司的淨利潤,兩者之間應該相等或者相近,不可能會產生這樣大的出入。而現在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不正常現象。
具體地說就是,像前麵一家上市企業這樣,合並淨利潤大大小於母公司的淨利潤,則表明該企業的子公司已經資不抵債,“吞噬”了不少的利潤;像後麵一家上市企業那樣,合並淨利潤大大多於母公司的淨利潤,則很可能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存在著數額很大的關聯交易,才形成了這樣的結果。
按照這樣的邏輯思維,我們來看一看上述2家企業的會計報表,從中是否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
前麵一家上市企業的會計報表顯示,當年上半年母公司的股權投資收益為-3200萬元,它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銷售公司等6家企業。
根據會計製度規定,母公司對子公司負有限責任,而在合並報表中則表現為無限責任。現在,這家上市企業合並淨利潤少於母公司淨利潤近2300萬元,隻能說明該企業的銷售公司等子公司的虧損額,已經大於其淨資產額。換句話說,也就是子公司已經發生了資不抵債。
如果我們再來看一看另外2項會計指標,就會覺得非常有意思。例如,該企業的合並主營收入,與母公司的主營收入相差不大;而合並主營業務成本,卻小於母公司的主營業務成本。這說明一個什麽樣的問題呢?該企業的子公司,到底是沒有產出、還是與母公司通過關聯交易相互抵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