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要“善於觀大勢、謀大事”,“要堅持抓大事、謀全局,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戰略問題、全局指導、宏觀決策上”,要“胸懷大局、把握大勢、著眼大事”。同樣,重視小事,關注細節亦是為官從政的良好習慣。
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領導工作中,並不是所有工作都是大事,也有很多小事。領導幹部因為工作分工不同,雖然不必主動去找“小事”管,但對身邊的“小事”,群眾找上門的“小事”,舉手投足之間便可處理的“小事”,不能避之不管,更不能因小而煩、因小生厭。“小事”折射形象,“小事”關係黨風、政風。群眾評價領導幹部的形象、作風,不僅僅是看辦了幾件大事,還要看在“小事”上表現得怎麽樣。俗話說,“誌在高山行在微”。辦小事是成大事的基礎和前提。每一件涉及國家和地方發展全局的“大事”,最終還要落實到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小事”日積月累,就是功德無量的“大事”。領導幹部既要多想“大事”更要多做“小事”,不能因為“大事”而忽略了“小事”。須知,不注重“小事”,“小事”最終也會發展成“大事”;不注重“小事”,“小事”最終也會壞了“大事”。
老百姓的小事都是大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的一樁樁‘小事’,是構成國家、集體‘大事’的‘細胞’,小的‘細胞’健康,大的‘肌體’才會充滿生機與活力”。民生“小事”成就發展“大事”。民生存在於每一件小事之中,億萬人的小事就是一件大事。秋收起義後,紅軍向井岡山轉移時,由於有的戰士肚子餓了順手偷吃了老鄉的紅薯。毛澤東同誌發現後,親自為部隊規定三大紀律,其中就有不拿老百姓一個紅薯。不拿老百姓一個紅薯,看起來隻是一件小事,實則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大事,反映的是共產黨人的人民觀、價值觀。黨的事業就是一座高山,這座高山是由無數“平凡小事”堆積而成的。一個真正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宗旨的共產黨人,就應該善於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用一塊塊“磚石”砌成黨和人民事業的壯麗大廈。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都不能含糊,再小都要竭盡全力去辦,隻有一件接著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積小勝為大勝,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夢想才能真正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