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做事做官係列談

§二七、過分爭執無益於自己,又有失涵養

爭執是一種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的場景。過分爭執的人,根本上是個人修養不夠、沒有涵養的表現。領導幹部如果為了工作、為了事業辯個是非對錯、曲直真偽,這是有責任感、對事業負責的表現。但如果為了個人利益、圖一時之快,或者隻為了證明自己觀點對、能力強,在一些雞毛蒜皮、無關痛癢的小事上,非要爭個輸贏、分個高低,不僅有失修養,而且影響團結、損害事業。領導幹部要避免斤斤計較、無端過分的爭執。

越有涵養的人,越懂得“讓步”。《菜根譚》有言:“路徑窄處,留一步與人行;滋味濃時,減三分讓人食。”一個有涵養的人,彬彬有禮、言行得體,決不會咄咄逼人、氣勢洶洶,總是退讓一步、讓人三分。而沒有涵養的人,則得理不饒人,為了芝麻綠豆大的事強詞奪理、糾纏不休。給別人留條路,自己就少堵牆。懂得讓步是一種境界、一種成熟。領導幹部要加強個人品德修養,讓自己心胸開闊一些、氣度大一些、寬容一些,能夠“得饒人處且饒人”,在留有餘地中贏得好人緣、樹立好形象。千萬不能“得理不饒人”,不分理大理小、事大事小,都爭個“麵紅耳赤”“你死我活”。

斤斤計較常爭執,破壞團結傷感情。曾國藩曾說,與人相處,不必太精明,不要太斤斤計較,不要怕吃虧。世間萬物必皆有度。過分爭執隻會讓矛盾問題激化,隻會把人際關係搞得越來越糟糕,隻會把工作環境搞得越來越惡劣,隻會把事情推向越來越複雜的境地。事出皆有因。工作中,由於所處位置不一樣、認識看法不一樣、閱曆經驗不一樣等,難免會造成想法不一致、看法不一致,這時都需要保持理性、控製情緒,這樣才有利於團結和諧,有利於事業發展。如果為人處世過分爭執,固執自己的觀念、抓住一件東西不放,不善變通,得勢不服軟,得理不饒人,不僅不利於個人成長進步,還是事業發展的“絆腳石”“攔路虎”。領導幹部要顧大局、講團結,一切以大局為重、以團結幹事為出發點想問題辦事情,切忌無端地過分爭執,否則會失了風度、傷了和氣、壞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