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禮儀活動致辭是出於感謝、慰問、慶賀等目的,在奠基儀式、揭牌儀式等非會議儀式、場合的致辭,還包括接見、會見、簽約儀式致辭,以及文藝演出、文藝界聯歡前的致辭。
作用:
慶祝節日和表示友誼。
寫作指導:
公務禮儀活動致辭包括稱謂、主體兩個部分。
(一)稱謂
是對公務禮儀活動的參加者的禮貌稱呼,從稱呼上也要突出致辭的類型和種類。必要的時候要加上被稱謂人的頭銜和職位等。
(二)主體
主體部分說明公務禮儀活動舉行的目的,首先為此活動儀式表示感謝、歡迎、慶賀等。最後,給參與者送去祝福的話作為結尾。提出希望和發展趨勢。
寫作特點:
話不在多,而在精要;語不在繁,而在精巧。致辭內容要具有內在邏輯,讓人感到自然、平和而有內在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