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於孩子,無論在什麽方麵都處於絕對優勢:打,孩子力氣不夠;罵,孩子口才不行。而打、罵又是最簡單而見效快的方法。所以父母圖省事,動不動就是大打出手,甚至還美其名曰“黃荊棍下出好人”。父母必須走出這個誤區。武力不管用,“武鬥”不如“文鬥”武力不僅傷害孩子的身體,更重要的是敗壞孩子心靈。身體的創傷容易恢複,而心靈的損害卻後患無窮。因此,無論何時何地,遇到什麽情況,父母都不能對孩子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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