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禪者的行徑

§“報複”丈夫的辦法

一位女士憤憤不平地告訴一位禪師,她恨透了她的丈夫,因此非離婚不可。

禪師向她建議:“既然已經走到這個地步,我勸你盡量想辦法關愛他。當他覺得不能沒有你,並且以為你深愛他時,你再斷然跟他離婚,讓他痛苦不堪。”女士覺得禪師不愧為智者,給她出的點子真是絕妙。

幾個月過後,女士又回來找禪師,說一切都進行得很好。禪師說:“行了,現在你們可以辦理離婚了!”

她說:“什麽?離婚,才不呢!現在我從心裏愛著我的丈夫了!”

愛、希望和耐心是幸福之源。愛換來愛,愛讓希望添上翅膀,使內心永遠充滿活力。愛即仁慈、寬厚;愛即坦率、真誠。一切美好的東西都源於愛。愛是光明的使者,是幸福的引路人。愛是“照耀在茫茫草原上的一輪紅日,是百花叢中的絢麗陽光”。無數歡快的念頭都從愛的呼喚中翩翩而來。愛是無價的,但它並不花費任何東西。愛為擁有自己的人祈神賜福,一個心中擁有愛的人,幸福總會伴隨他,愛與幸福是不可分割的。因為愛,痛苦會化為幸福,傷心的淚水也會化作甘泉。